記者王正平/高雄報導
高雄市政府積極打造「綠色城市」,繼太陽能熱水器、計程車改裝油氣雙燃料車及加氣站加碼補助後,又有一項節能減碳推廣的補助利多─電動機車加碼補助8000元~11000元的措施,20日市政會議審議通過,並可追溯到今年1月,年底縣市合併後,相關優惠措施也將擴展到大高雄地區。
環保局長李穆生表示,電動機車加碼補助期限至100年11月止,目前全國提供汰舊二行程、電動自行車及電動機車等三項以上補助的縣市有高雄市、台北縣、苗栗縣,以及台南市,而高雄市的補助金額及數量皆遠高於其他縣市。
至於高雄市政府通過加碼補助換購電動機車,並可追溯到今年1月,以目前市售電動機車5至6萬元不等來看,足足補助四成左右的購車經費。依據高雄市補助要點,民眾購置電動機車若配合汰換老舊二行程機車加碼補助到8,000元至11,000元,再加上原有汰換二行程機車補助及中央原補助電動機車費用,99年最高補助24,000元。100年最高補助25,000元。洽詢電話:0800-073-073。相關網址:http://www.073073.org.tw/
資料來源:中華日報 2010/07/20 20:07